黑人之進步。未嘗有利導之者也。未嘗有扶翼之者也。如行道然前途浩渺孤征絕援而卒能披荆斬棘。勇往直進而無所阻滯。此其所以尤難能可貴也。他族之寄生於美利堅者。皆深得合衆國之輔導。黑人則不然。直自立而已矣。依「斯密司立佛。」法。凡農家者流。其爲白人咸獲公家之補助。而黑人則無此權利也。蓋惟挨勒罷瑪阜極尼亞與南卡羅立拿三州。對於黑人或且一視同仁。外此則南部諸州。從未有令黑人得沾實惠者。是亦足以見黑人之努力著鞭。其事爲不易矣。
请登录后浏览全文内容 立即登录 doctech
确认删除吗?
确认清空历史记录吗?
[民國]大中華雜誌社 編:《黑人之勇往》,《大中華》第2卷第10期,第11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