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倫大學時代之許士。每不能以攻苦見稱於同校。且以其餘暇費之於運動及學生俱樂部。卒業以後。其父旣爲貧牧師。萬難以多數金錢。供給其子。俾成爲第一流之法律家。於是受聘於紐約州代利地方之德拉維亞專門學校。敎授希臘語及數學。暇則見習於格利孫判事之法律事務所。未幾入哥倫比亞法律大學爲硏究生。同時見習於駐美瑪德尼公使愛德華之法律事務所。蓋彼在哥倫比亞大學中。其學問已超過儕輩。嶄然露其頭角。因升爲助手。年得五百元。自一千八百八十四年至一千八百八十七年間。晝則赴法律事務所。夜則學於哥倫比亞。則他日淩霄之鵬翼。皆養成於此時也。然至一千八百八十八年。許士一生之事業。遂確定於此。蓋當時有名華達卡多者。一名法曹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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