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 中國租稅制度今後必要之改革

出版日期:1916-09-01  出处/来源:大中華 第二卷第九期 主要责任者:[民國]大中華雜誌社 編

字体大小:
背景设置:        
  
文内检索:

摘要 Abstract

中國租稅制度。大抵皆代代相沿。因仍舊貫且往日素無預算之編製。故每當租稅制定之始。並無通盤籌算之計劃。設一時發生特別事故。國家欵絀徒興仰屋之嗟。或臨時新設悖乎租稅原則之稅。或臨時出利息供抵押乞假於鄰國。迨事過境遷。貪新稅之收入應廢止之而不果。負外國之債務當償還之而不能。積而久之租稅之複雜。各國無其比。其無一定之統系。反乎租稅之原則。更不待論此中國租稅制度之所以亟宜改革也。今且論其必要者。中國租稅之改革。有關於一般租稅者。有關於特種租稅者。其關於一般租稅者則。(一)稅制宜改定也。考各國之稅制。有以收益稅合倂爲所得稅者。有取普通所得稅制而以財產稅爲之輔。對於收益稅或存其一部。或以之爲地方稅。或...

请登录后浏览全文内容 立即登录

大中華 第二卷第九期

古联(北京)数字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   ©2016-2023 京ICP备16022726号-5